| 马来西亚 | Malaysia | 1. 电动自行车 (Electric Pedal Assisted Bicycle, PAB/Electric Bicycle): 符合MS 2514:2015标准,必须有脚踏,电机功率≤250W,时速≥25km/h时电机停止助力。 2. 轻型电动车 (Moped): 最高时速≤50km/h,受2022年4月禁令限制。 3. 个人移动设备 (PMD): 如电动滑板车,受禁令限制禁止上路。 | 25 | 电动自行车(PAB)允许在公共道路行驶(除高速公路外),建议优先使用自行车道。轻型电动车(Moped)、电动滑板车(PMD)禁止在任何公共道路上使用。禁止在高速公路骑行。 | 电动自行车(PAB)非法律强制但官方强烈建议佩戴;电动摩托车/轻型电动车(Moped)必须佩戴符合SIRIM标准的摩托车头盔。 | 电动自行车未明确全国统一最低年龄(部分城市指南建议16岁);电动摩托车/轻型电动车(Moped)需满16岁。 | 电动自行车(PAB)不需要JPJ注册或牌照;电动摩托车/轻型电动车(Moped)必须在JPJ注册并悬挂牌照。 | 电动自行车(PAB)不需要强制保险;电动摩托车/轻型电动车(Moped)强制要求第三方责任险。 | 电动自行车(PAB)不需要驾照;电动摩托车/轻型电动车(Moped)需要相应的驾驶执照(通常为B2类)。 | 违规使用禁行微型机动车(如电动滑板车在公路行驶)可被处以300令吉罚款。违反《陆路交通法令》相关规则(如高速骑行、危险骑行)罚款可达2,000至5,000令吉,甚至面临监禁。内容主要由PDRM和JPJ负责执法。 | Ministry of Transport Malaysia (MOT) / Jabatan Pengangkutan Jalan (JPJ) / Futurise Report 2024 | https://www.mot.gov.my/my/Announcement/Safe%20Cycling%20Guide_26Jan2022.pdf; https://www.futurise.com.my/wp-content/uploads/2024/01/Unlocking-the-Potential-of-Micromobility-in-Malaysia.pdf | 2022年4月起禁止在公共道路使用轻型电动车(Moped)、个人移动设备(PMD)和个人移动辅助工具(PMA)。符合MS2514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仍允许在公共道路上行驶。电动汽车/摩托车路税豁免至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 |
| 印度尼西亚 | Indonesia | 法规分类为“特定车辆”(Kendaraan Tertentu)。定义标准:配备电动机的二轮车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km/h。具备脚踏装置(Pedal Assist)。功率虽未在PM 45/2020正文直接限定,但通常视为250W-500W。 | 25 | 仅限在“特定车道”(如自行车道或电动车辆专用道)及“特定区域”(如住宅区、旅游区、办公区、步行街/无车日区域)行驶。严禁在主要干道/公路(Main roads/Highways)行驶。 | 强制(使用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头盔) | 12(12-15岁使用时需由成年人陪同) | 不需要(电动自行车不需要STNK注册或挂牌) | 无强制性保险要求(Sepeda Listrik视为“特定车辆”,非机动车) | 不需要(使用电动自行车无需持有驾驶执照/SIM) | 执法相对较松,但部分地区警察已开始对在主干道骑行的用户进行口头警告或暂扣车辆;根据UU 22/2009一般交通规则,违规上路可能面临最高50万印尼盾罚款或2个月监禁。 | Peraturan Menteri Perhubungan Republik Indonesia Nomor PM 45 Tahun 2020 tentang Kendaraan Tertentu dengan Menggunakan Penggerak Motor Listrik | https://peraturan.bpk.go.id/Details/141506/pm-45-tahun-2020 | 适用于全国。主要规制文件为PM 45/2020。区分“电动自行车”(Sepeda Listrik)与“电动摩托车”(Sepeda Motor Listrik);若速度超过25km/h,则被视为电动摩托车,需按机动车管理。 | 2020 |
| 越南 | Vietnam | 分为两类:1. 电动自行车(Electric Bicycle/Motorized Bicycle):归类为简易车辆(Rudimentary Vehicles),定义为最大功率≤250W,最高设计速度≤25km/h,含电池整车质量≤40kg,且具备脚踏骑行功能。 2. 电动摩托车/踏板车(Electric Motorcycle/Moped):归类为机动车辆(Motor Vehicles),功率>250W或速度>25km/h。其中电摩(Motorcycle)功率通常>4kW,电轻摩(Moped)功率≤4kW且速度≤50km/h。 | 25 | 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或靠右侧行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Expressway)。在普通公路上,应靠右边行驶,不得并排行驶,转弯需示意。依据2024年《道路交通秩序与安全法》第31条。 | 强制。根据《第100/2019/ND-CP号政令》第8条(经第123/2021/ND-CP号政令修订),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及乘客必须佩戴并正确扣好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头盔。 | 电动自行车未明确全国统一最低年龄(实践中常由中学生使用);电动摩托车(Electric Motorcycle/Moped)最低使用年龄为16岁。部分地方法规或学校规定可能要求电动自行车使用者至少满12或14岁,但2008年《道路交通法》对简易车辆(含电动自行车)无明确年龄限制。 | 电动自行车:不需要(无须注册或悬挂号牌)。电动摩托车:强制要求(必须在公安机关注册并悬挂机动车号牌)。根据《第24/2023/TT-BCA号通告》和2024年新法。 | 电动自行车(Electric Bicycle)目前不强制购买第三方责任险。电动摩托车(Electric Motorcycle)强制购买。根据《第67/2023/ND-CP号政令》,强制性民事责任保险适用于机动车辆所有者,而电动自行车在法律上被归类为简易车辆(Rudimentary Vehicles),故不在此限。 | 电动自行车:不需要(无须驾驶证)。电动摩托车:根据2024年新法,50cc以下或功率≤4kW的电轻摩目前不强制要求A1驾照,但需年满16岁;50cc以上或功率>4kW的电摩必须持有A1或以上等级驾照。2025年起部分电轻摩可能被纳入驾照管理体系(A1类)。 | 典型处罚: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罚款400,000至600,000 VND;闯红灯罚款100,000至200,000 VND;逆行或在禁止路段行驶罚款200,000至300,000 VND。对于14-16岁违规驾驶电动摩托车的未成年人,处以警告;16-18岁处以最高600,000 VND罚款。依据《第100/2019/ND-CP号政令》。 | 越南政府门户网站(Law on Road Traffic 2008 & Law on Road Traffic Order and Safety 2024)、越南交通运输部(QCVN 68:2013/BGTVT)、LawNet (Decree 100/2019/ND-CP) | https://english.luatvietnam.vn/an-ninh-trat-tu/law-on-road-traffic-order-and-safety-2024-no-36-2024-qh15-360844-d1.html, https://thuvienphapluat.vn/TCVN/Giao-thong/QCVN-68-2013-BGTVT-xe-dap-dien-907882.aspx | 以上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2024年通过的《道路交通秩序与安全法》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驾照分类将有进一步细化。目前,电动自行车仍广泛作为无驾照需求的交通工具使用。 | 2024 |
| 菲律宾 | Philippines | 根据LTO AO 2021-039分为:Personal Mobility Scooter (PMS, <12.5km/h); Category L1a (E-Bike, <=25km/h); L1b (Light E-Scooter, 26-50km/h); L2a (3W E-Moped, <=25km/h); L2b (3W E-Moped, 26-50km/h); L3 (E-Motorcycle, >50km/h)。25km/h是低速与高速的主要分界点。 | 25 | 低速类仅限私人道路、社区道路、自行车道、人行道或Barangay道路;禁止进入马尼拉大都会的19条主要干道(如EDSA, C5, Roxas Blvd),除非是在划定的自行车道内行驶或垂直穿过路口。高速类除高速公路(Limited-access highways)外基本可通行。 | 强制。低速类别(L1a, L2a, PMS)需佩戴自行车头盔;高速类别(L1b, L2b, L3等)需佩戴摩托车头盔。 | 未明确(法律未对无证低速电驱车设定具体最低年龄,但需驾照的类别通常要求年满17岁)。部分地区建议16岁以上。 | 时速<=25km/h的L1a, L2a, PMS不需要注册;时速>25km/h的L1b, L2b, L3等必须在LTO注册并悬挂牌照。 | 若在公路上行驶且属于需注册类别,强制要求第三方责任险(TPL);仅在私有道路或社区内行驶则不强制。 | 时速<=25km/h的L1a, L2a, PMS不需要驾照;时速>25km/h的类别需持有LTO核发的有效驾照。 | 违反马尼拉主要道路禁令罚款2500比索;未注册或无证驾驶可能被扣车(Impound)。2024年4月起进入宽限期,后虽有暂停处罚指令,但禁令本身依然有效。 | Land Transportation Office (LTO) & Metropolitan Manila Development Authority (MMDA) | https://lto.gov.ph/wp-content/uploads/2023/09/AO_2021-039.pdf, https://ltoportal.ph/lto-classification-ebike-scooter/ | LTO 2021-039是全国性基础框架,但马尼拉大都会(Metro Manila)执行更严格的MMDA Regulation 24-022禁止低速电驱车进入19条主要干道。2024年底LTO曾因总统指令暂时缓和注册执照处罚,但法规框架未废除。 | 2024/2025 |
| 新加坡 | Singapore | 1. PAB(电助动单车):电动机仅在脚踏时助力,最大功率250W,车重≤20kg,宽≤70cm,须符合EN15194标准;2. PMD(个人机动设备,如电动滑板车):仅允许使用UL2272认证设备,车重≤20kg,宽≤70cm,最高动力速度25km/h。 | 25 | PAB:仅限公路和自行车道/共享路径,严禁上人行道;PMD(如电动滑板车):仅限自行车道/共享路径,严禁上公路和人行道。所有设备禁止上高速公路及隧道。 | 强制(PAB在公路和自行车道行驶时均须佩戴;自行车在公路行驶时须佩戴) | 16岁(针对PAB骑行、注册及E-scooter骑行); 16岁以下骑行E-scooter须有21岁以上成人监督。 | 强制注册:PAB须经LTA核准并悬挂橙色封条及后端车牌;E-scooter须向LTA注册并贴上识别标志。非UL2272设备已无法注册。 | 商业骑手(如送餐员)强制投保第三方责任险(最低保额20万新元);普通非商业骑手强烈建议购买但不强制。 | 须通过强制性理论测试(Mandatory Theory Test):PAB和E-scooter骑手均须通过各自的在线理论测试并持有合格证书。不需要正式摩托车或汽车驾照。 | 严厉处罚:非法骑行、违规改装或使用未注册设备可处最高$2,000至$5,000罚款及最高3个月监禁(初犯);没收违规设备。违规停放可被拖走并面临罚款。 | Land Transport Authority (LTA) Singapore / OneMotoring / Active Mobility Act (AMA) | https://www.lta.gov.sg/content/ltagov/en/getting_around/active_mobility/rules_and_public_education/rules_and_code_of_conduct.html | 适用于全岛。2025年7月1日起,人行道(Footpaths)将区分为“行人专用道”和“共享路径”,PAB/PMD严禁进入行人专用道。PMAs(轮椅等助行器)限速2026年起降至6km/h。 | 2025 |
| 柬埔寨 | Cambodia | 目前未有专门针对‘电动自行车’(e-bike)的统一定义。在《陆路交通法》(2017)中,功率较小的电动车通常归类为摩托车(Motorcycle)或被视为自行车(Bicycle)。根据电机功率和结构,低速电动自行车常被视为自行车,而高速/大功率电动车被视为摩托车。功率低于11kW的电动摩托车不需要驾照。 | 30 | 必须在车道右侧行驶;禁止在人行道行驶;允许在机动车道或摩托车专用道行驶。 | 强制(法律规定摩托车及相关两轮机动车辆驾驶者必须佩戴头盔) | 未明确(法律对摩托车驾驶一般有年龄限制,但对125cc以下或电动自行车未明确执行严格的年龄准入标准) | 需要注册。根据法律,所有在公共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含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均需向公共工程与运输部(MPWT)办理注册并悬挂车牌。2024年后政府大力推广电动车注册。 | 未明确强制第三方责任险,通常由车主自愿购买;但法律一般要求所有机动车辆(含摩托车类)在公共道路行驶时应遵守基本交通法规。 | 电机功率低于11kW或发动机排量低于125cc的车辆不需要驾照(根据2016年首相指令及2017年交通法)。 | 超速、不戴头盔、无牌照行驶可能面临罚款(通常在15,000至100,000瑞尔之间,视违法情节而定)。交警常驻主要路口查处头盔和牌照。 | Ministry of Public Works and Transport (MPWT) - Law on Road Traffic 2017; Global Green Growth Institute (GGGI) Cambodia E-mobility Report | https://www.mpwt.gov.kh/en/documents/laws/85 | 2016年起柬埔寨废除了125cc及以下摩托车的驾照要求。电动自行车目前在法律实操中多被视为自行车或低于125cc的轻型摩托车。暹粒等特定区域对游客租用电动车有地方性规定。 | 2021年(法规依据源自2017年陆路交通法及后续配套政策) |
| 缅甸 | Myanmar | 目前无专门的电动自行车(E-bike)法规,将其归类为“机动车(Motor Vehicle)”。凡由电力驱动的轮式车辆统称为电动车(EV),包括电动摩托车。近期政策将电动车细分为乘用车、二轮车/三轮车。定义标准通常基于功率,但目前多按发动机排量/功率等效分类。 | 40 | 机动车道或混合车道。仰光(Yangon)部分地区严厉禁止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上路。蒲甘(Bagan)允许在景区道路行驶,限速通常较低。禁止在人行道行驶。 | 强制(根据道路安全与机动车管理法,摩托车和类似车辆驾驶者必须佩戴头盔,违者罚款) | 16岁(A-1类驾照要求) | 必须注册并悬挂牌照(根据2025年EV试点计划及RTAD规定,所有电动二轮车/摩托车必须通过RTAD注册)。2024年底RTAD记录了大量电动车注册数据。 | 强制第三方责任险(所有在公共场所行驶的机动车,包括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均须在Myanma Insurance投保) | 需要驾照(通常为A类摩托车驾照)。A-1类针对110cc及以下或等效功率车辆,申请年龄为16岁以上;A类针对所有摩托车。驾驶电动摩托车/自行车通常被要求持有对应驾照。 | 罚款(约30,000缅元)、扣车或没收(尤其是针对无证、无牌或在禁行区域行驶的车辆)。仰光部分地区对电动自行车有专项清理行动。 | Myanmar Road Transport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 (RTAD); Myanmar Law Information System (MLIS); Frontiermyanmar News; Tilleke & Gibbins Legal Analysis; Made-in-PRC Law Summary | https://www.myanmarrtad.com/, https://www.mlis.gov.mm/, https://made-in-prc.ddsaa.com/enterprise/laws_and_regulations_related_to_electric_bicycles_in_myanmar_241.html | 仰光、曼德勒等大城市可能实行更严格的区域性禁令或限制(如仰光市中心部分区域禁止电动车和摩托车);在蒲甘(Bagan)等旅游区,电动自行车是外国游客的主要租赁工具。 | 2025 |
| 老挝 (Lao PDR) | Laos | 根据《内陆车辆法》(Law on inland vehicles No. 04/NA, 2021),车辆按用途、动力和轮数分类。电动自行车(Electric Bicycle/E-bike)通常指电机功率≤250W且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的车辆,此类车辆在多数监管语境下被视为非机动车或低速车辆;功率超过250W的电动车辆被归类为电动摩托车(Electric Motorcycle/Motorbike)。 | 25 | 电动自行车允许在城市道路行驶,建议在自行车道或道路最右侧行驶;禁止进入高速公路。万象等城市鼓励使用电动车以减少排放。 | 机动车强制佩戴头盔(包括电动摩托车);对于低速电动自行车(<25km/h),国家层面法律未明确强制要求佩戴头盔,但在实际执法中建议佩戴。 | 低速电动自行车(<25km/h)未明确最低年龄;电动摩托车(>250W)通常要求驾驶人年满16岁并持有驾照。 | 功率≤250W且速度≤25km/h的电动自行车通常不需要注册和悬挂车牌;功率>250W的电动车必须按机动车进行注册、取得行驶证并悬挂黄色或相应类别的车牌。 | 低功率电动自行车(250W以下)无强制保险要求;超过250W的电动车通常被归类为电动摩托车,需遵守机动车保险规定(第三方责任险)。 | 低速电动自行车(≤250W, ≤25km/h)不需要驾驶证;电动摩托车(>250W)驾驶人需要持有A1类摩托车驾驶证。 | 违法行为(如无证驾驶大功率电动车、未戴头盔、超速)可能面临罚款(通常20,000至50,000基普不等,视地区而定)、扣留车辆。2021年法令568/GOL强化了道路交通违法处罚。 | Lao Trade Portal (Law on inland vehicles No. 04/NA 2021); Global Green Growth Institute (Supporting Policy and Technical Standards for EVs in Lao PDR) | https://www.laotradeportal.gov.la/en-gb/site/display/2475 | 老挝目前正在大力推广电动出行(E-mobility),2021年颁布的《内陆车辆法》是管理电动车辆的主要法律依据,但针对250W以下低速电动自行车的详细执行规则仍有待各省市进一步细化。共享电动车服务在万象和琅勃拉邦较为普遍,通常遵守25km/h限速。 | 2021 (法律颁布), 2023 (EV报告) |
| 泰国 | Thailand | 分类主要基于功率。1. 低速电动自行车:功率 ≤250W (0.25 kW),最高速度 ≤25km/h,通常视为“自行车”,无需注册或驾照。2. 电动摩托车 (Electric Motorcycle):功率 ≥250W 且速度 ≥45km/h(根据DLT最新分类),必须向陆路运输厅(DLT)注册并挂牌,持有者需驾照。低于45km/h但超过250W的车辆处于“灰色地带”,通常因无法达到DLT注册标准而不能在公共道路行驶。 | 25 | 低速电动自行车应当在自行车道内行驶;若无自行车道,应靠道路左侧行驶。法律禁止在人行道(Footpath/Sidewalk)骑行机动车,低速车在人行道骑行也受到严格限制(可能面临罚款)。通常禁止进入高速公路或特快车道。 | 法律强制要求电动摩托车骑行者佩戴头盔。对于低速电动自行车,虽然法律未明确针对非机动车强制佩戴(部分地方规定建议佩戴),但强烈建议佩戴以策安全。2025年6月起,涉及摩托车的头盔违规罚款将大幅提升至最高2000泰铢。 | 未明确(电动自行车通常无特定年龄限制;电动摩托车驾驶证最低申请年龄为15岁,限110cc或同等功率以下)。 | 功率 ≤250W 且速度 ≤25km/h 的电动自行车无需注册与牌照。功率 ≥250W 且能达到 45km/h 以上的电动车必须向 DLT 注册并悬挂牌照。不能达到注册标准的高功率车通常被禁止在公路上行驶。 | 不符合注册标准的低速电动自行车(≤250W且≤25km/h)不强制要求购买第三方责任险(พ.ร.บ.);符合电动摩托车标准的车辆则必须购买保险。 | 低速电动自行车(≤250W, ≤25km/h)不需要驾驶证。符合注册标准的电动摩托车骑行者必须持有相应的摩托车驾驶证。 | 非法将不符合注册标准的低速电动车骑上机动车道主路,可能面临扣留车辆或罚款(通常200-500泰铢,部分违规最高可达2000-5000泰铢)。在人行道骑行摩托车/电动车通常面临最高5000泰铢罚款。 | Department of Land Transport (DLT) Thailand, Land Traffic Act B.E. 2522, Royal Thai Police announcements | https://legal.dlt.go.th/repository/attachments/473_2020102801.pdf, https://www.nationthailand.com/news/policy/40050536 | 适用于全国。地方城市(如曼谷)可能有关于特定区域(如公园)或人行道执法的补充规定。250W/25kmh是目前公认的非注册类电动自行车界限,但法规对“低速车”进入主干道的管控日益严格。 | 2024-2025 |
| 文莱 | Brunei | 电单车通常分为“电助力自行车”(Electric Power Assisted Bicycle, EPAB)或“电动自行车”。根据JPD引用,符合一定功率(通常≤250W)且最高辅助速度≤25km/h的通常被视为自行车;超过此标准的可能被视为摩托车(需Class 1驾照)。 | 25 | 必须在道路左侧行驶;禁止并排行驶;禁止在人行道行驶(除非另有规定);通常允许上公共道路但禁止上高速公路(Expressways)。 | 强制(根据Road Traffic (Bicycles) Regulations 2006/2022) | 未明确(普通自行车无明确最低年龄,但部分电动设备可能参考16岁标准,法规文件中未见统一全国标准) | 低功耗踏板辅助电单车(符合自行车定义者)无需注册与牌照。若功率/速度超过限制被视为电动摩托车,则需注册。 | 低功耗/踏板辅助电单车(如EPAB)通常不强制保险;但根据《道路交通法》,任何在公共道路上运行的“机动车辆”均需强制第三方责任险。若电单车被归类为普通自行车,则无强制要求。 | 低功耗/踏板辅助电单车通常不需要驾照。若电单车功率较高被归类为摩托车,则需要Class 1驾照。 | 违反自行车规则初犯最高罚款200文莱元,再犯最高罚款500文莱元。未遵守交通标志或超速可能面临更高罚款(600-2000文莱元)。 | Land Transport Department (JPD), Ministry of Transport and Infocommunications; 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s of Brunei (Road Traffic Act Chapter 68) | http://www.jpd.gov.bn/SitePages/Land%20Transport%20Department/Regulations/Act%20and%20Regulations.aspx | 目前法规主要通过《道路交通(自行车)条例2006/2022》管理传统自行车。对于电动辅助自行车(EPAB),通常遵循邻国(如新加坡/马来西亚)类似的25km/h标准以符合“非机动车辆”定义。文中提到的JPD指南强调了头盔和左侧行驶规则。 | 2022 |
| 东帝汶 | Timor-Leste | 通常归类为“带电机的自行车”(Velocípede com motor)或“轻便摩托车”(Ciclomotor)。根据该国道路法典第106-107条(参照继承体系),带辅助电机的自行车若满足低功率/速度限制则视为自行车,否则视为机动车。 | 50 | 必须在车道右侧行驶;禁止在人行道行驶;机动化车辆通常不允许使用非机动车道(如有)。城市区域限速50km/h,非城市区域限速80km/h。 | 强制(适用于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等所有两轮机动车辆及其乘客) | 16(针对轻便摩托车/Ciclomotores) | 需要(针对轻便摩托车及机动车辆); 纯人力自行车通常不需要。 | 强制第三方责任险(Decreto-Lei No. 6/2003及后续补充法规) | 需要(针对轻便摩托车需持相关准驾证明) | 包括罚款、扣车;超速20km/h以上视为严重违规。 | Government of Timor-Leste (Decree-Law No. 6/2003 - The Highway Code / Código da Estrada) | https://timor-leste.gov.tl/wp-content/uploads/2010/03/DL_2003_6_highway_code_.pdf | 东帝汶法规体系主要继承自葡萄牙,定义细则通常与葡萄牙早期道路法典(Código da Estrada)一致,目前尚无针对电动自行车的独立全国性法规,通常参照“带辅助电机的自行车”或“轻便摩托车”进行管理。 | 2023 |